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是什麼?取代保證人制度的工具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是一種保證保險,保的是員工的不誠實行為,是提供給雇主的保障。
由於現代社會徵才要讓求職者找保證人並不容易,如果用保證保險來取代,對於企業以及員工而言都是成本較低的方式。
這篇文章要談的是投保員工誠實險前最好先要了解的內容,讓你在諮詢前可以先做功課,避免因為業務員的不當規劃而導致你的保單權益受損。
如果你也因為需要讓員工保管財產,而在煩惱保證人的問題,那麼這篇文章就是為你而寫的,請你務必要看完這篇文章喔。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承保範圍注意事項
首先我想讓你知道的是關於承保範圍的注意事項,員工誠實險的承保範圍是:
- 被保險人所有財產的損失。
- 被保險人因受託保管財產受損,而應負擔的法律賠償責任。
例如店員將店裡面的現金給偷走,或者是保全人員私吞管委會保管的管理費等。
上面所謂的被保險人指的是雇主,也就是你,而不是員工,員工在保單會被稱為被保證員工,這點千萬別誤會囉。
另外保單裡面有一些名詞定義,對於你的權益非常重要,重要到必須先單獨拉出來說明:
- 不誠實行為:
是指員工有強盜、搶奪、竊盜、詐欺、侵占等不法行為。 - 財產:
是指貨幣、票據、有價證券及有形財物,但不包括經營業務所使用的帳冊、紀錄及電子資料紀錄等。 - 被保證員工:
是指接受被保險人(你)聘僱、受有人事管理約束,並領有薪資的人。但不包括董監事。
除了以上的名詞定義之外,員工誠實險還有追溯日這個限制要提醒你一下。
在保單會約定一個追溯日,如果員工的不誠實行為是在這個日期以前發生的,那就不在保單的保障範圍內。
而追溯日,如果不是同一家公司的續保案件,通常會與保單生效日同一天。
要注意的是,即使員工不誠實行為是在這個日期以後才發生,但你必須在保期內發現、並通知保險公司才會有保障喔。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不保事項
前一段說明了承保範圍的注意事項後,再來要提醒你的是員工誠實險的不保事項,避免一個不小心導致保險無法理賠。
由於員工誠實險主要是承保員工的不誠實行為,因此員工的過失行為就會是不保事項。
其他不保事項包含了員工向公司借貸、或是得知員工行為後未停職,以及公司未落實內控程序等。
其中要特別提的是內部監督之執行條款,這是一條要求你須落實內控的條款。
如果未落實可能會影響理賠,但在司法實務上也曾引發爭議,不過做好的事前的防範、減少潛在的損失總是好的。
至於完整的不保事項條款,可參考下方連結,如果還是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歡迎在底下留言或者是連繫我討論喔。
延伸閱讀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理賠案例
談完了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後,接下來我想分享的是理賠實際案例:
甲受雇於乙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於丙社區擔任秘書職務,負責代收社區住戶管理費之業務。
卻在任職期間侵占社區住戶所委託交付之管理費共計900,000元,因此社區管委會對甲及乙公司提出告訴、請求損害賠償。
後來甲在刑事方面經法院以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在民事方面判決需與乙公司連帶給付900,000元,因此保險公司依保單約定給付300,000(每一員工保險金額上限)給乙公司。
當然乙公司與保險公司事後仍然可以再依法律規定向甲提出求償,甲並不會因為有保險理賠就能置身事外。
人事保證保險是什麼?
由於人事保證保險與前面所介紹的員工誠實保證保險非常相似,你可能也不知道要選擇哪一個對吧?
因此我決定也針對人事保證保險做個介紹,讓你可以評估自身狀況,選擇最適合你的方案。
人事保證保險同樣屬於保證保險的一種,主要承保被保險人因被保證員工因職務上之行為,導致被保險人所受的損失。
人事保證保險除了員工的不誠實行為所導致的損失之外,還多了員工因過失或疏忽的行為,而造成公司財產受有損害,或是因此依法須連帶對第三人負賠償責任,承保範圍會比較廣一些。
上述講的職務上之行為,指的是員工被授與職務的行為,包含與執行職務相牽連或職務上予以機會的行為。
例如雇主授權給公司所屬業務員可向客戶收取款項,這個收取公款的行為就會被視為職務上之行為。
但不包含員工離職、停職、解職、退休後或從保單名冊退保後的行為,即使是與離職、停職、解職、退休前或移除前職務的行為有接續或連續也是一樣。
接續上面的例子,如果業務員離職後再私自向客戶收取款項,就不會被視為職務上之行為,而不在保單的保障。
人事保證保險與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比較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 | 人事保證保險 | |
---|---|---|
承保範圍 | 員工不誠實行為 | 員工不誠實行為、過失或疏忽 |
保險標的 | 1.財產損失 2.受託保管財產損失 |
1.財產損失 2.受託保管財產損失 3.雇主連帶賠償責任 |
保險費 | 相對較低 | 相對較高 |
預付賠款 | 需附加條款才有 | 有 |
保險公司選擇 | 較多 | 較少 |
適合投保對象 | 著重不誠實行為 | 想加強員工過失或疏忽責任 |
我的看法與總結
身為企業經營者的你,不論是出自於對員工的信任,或者是因為職務的關係,必須讓員工經手財產,當你的事業到一定規模後這是難以避免的。
然而監守自盜的事件層出不窮,傷害的不僅僅是金錢,同時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也受到重傷害。
試想一下,假設今天捲款而逃的竟然是自己最信得過的員工,你所受到的衝擊會有多大?恐怕不是我們這些外人能夠體會的。
除非是有法令要求,否則如果為了避免弊端、採取過度的防範措施,甚至強制要求保人,員工在還沒開始工作之前就已經覺得被當成賊看待了。
如果能將防弊的成本降到最低,例如相對不高的誠實險保費來換取日後的保障,就能取得一個平衡點,這也是我比較推薦的方式。
希望透過這篇文章的介紹,讓你知道這個保險能給你什麼樣的幫助,如果你覺得文章對你有用的話,請分享給你認為有需要的人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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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物業保全負責公寓大廈的大廰櫃臺日前召自稱公司派來實習的生員偷走2包住戶寄放的貨付的錢調閱監視器畫面都有拍到公司卻不報警要我自行負責賠償怕管委會知道會怪罪下來這樣合理嗎
回覆刪除不好意思,這個問題建議詢法律專業人員解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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